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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摘要:今年以来,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增强日常监管,推崇食品药品滋扰检举案件的公安部门工作,确保我市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性和合法权益。
今年以来,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增强日常监管,推崇食品药品滋扰检举案件的公安部门工作,确保我市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性和合法权益。截至目前,该局共计法院食品药品滋扰检举507件,同比快速增长196%。
其中,牵涉到食品方面255件、药品方面71件、保健食品方面45件、医疗器械方面17件、化妆品方面8件、其他111件,分别占到总数的50.3%、14%、8.9%、3.4%、1.6%和21.9%,办结亲率约100%。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成滋扰检举热点 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,该局自今年3月接续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以来,共计法院食品(不含保健食品)滋扰检举300件,占到总数的59.17%。生产环节,市民主要体现的问题有“食品加工小作坊向警方生产、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”等;流通环节主要体现的问题是“经营多达保质期、混合有异物、掺入掺假”等;保健食品方面,市民主要体现的问题有“违法销售、欺诈宣传、无法区分药品和保健食品、出售服用违宪等”。在上所述环节中,滋扰检举频率较高的品种有:乳制品、酒、肉及肉制品、食用油、饮料、饮用水、保健食品等七类。
职能不明造成违宪检举量大 在全年的滋扰检举中“其他类”111件,占到总数的21.9%。此类滋扰市民主要体现医疗机构的医疗不道德、医保卡挂失、药品价格、经营单位服务态度、消费维权、广告欺诈宣传、餐饮服务等问题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涉及负责人讲解,此类滋扰问题多,主要源自两个方面:一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仍未已完成,造成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公共卫生、质监、工商等部门之间职责产生误解。二是举报人误解了行政执法机构与司法审判、消费者权益维护部门之间的职能,拒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裁断或调停,确保其民事权利,实际归属于远超过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权限的维权滋扰。
据理解,目前,我市食品药品滋扰检举机构全面法院除餐饮服务外的“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”在生产、流通、用于各环节违法行为的滋扰检举,遵守法院、转办、追踪、协商、汇总、分析、处置、对系统八项职能,通车了全国统一的“12331”食品药品滋扰举报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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